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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温州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  来源:党院办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17:52  浏览:

各二级院系(部)、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人函[2016]63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16年温州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学院教师、班主任及辅导员。其中,辅导员可以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校级领导和行政干部不能参加优秀教师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学历达到合格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师德修养高,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

4.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以下荣誉须具备其一:曾获得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班会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所带班级获优秀班集体称号(市局直属学校教师获校级以上荣誉)。

(二)优秀教师

1.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符合任职条件。学历达到合格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3.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获校级以上荣誉)。

三、评选和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优秀教师2名,优秀班主任1名

四、推荐办法

请各二级院系、部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6月7日(星期二)前将本院系、部门推荐人员的《优秀教师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优秀班主任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匡娜老师处,邮箱45217376@qq.com。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院内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学院优秀教师2名、优秀班主任1名报学院党政工学联席会议审核并于校内公示后, 将我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相关部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日

责任编辑:dwgzb 最后编辑:2016年06月01日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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