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6 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
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6]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16年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师
学校领导以及学校中层正职人员和已经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经验丰富,
育人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育人效果好;
5.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6.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
三、评选和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1名优秀教师
四、推荐办法
请各二级院系、部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6月7日(星期二)前将本院系、部门推荐人员的《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及《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院内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1名优秀教师参评,报学院党政工学联席会议审核并于校内公示后, 将我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附件1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