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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2015学年度师德楷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  来源:党院办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17:50  浏览:

各二级院系(部)、部门: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温州市2015学年度优秀农村教师奖、终身班主任奖和师德楷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15学年度温州市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龄原则上不少于5年,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温高校现任教师。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省特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中高和已获过温州市新闻奖教金、终身班主任奖、师德楷模奖、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不列入评奖范围。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能充分展现我市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有典型的事迹,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群众公认,社会反映良好。

2.业务精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勤于钻研,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注重德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深受学生爱戴。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热爱德育工作,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在育人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和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一名师德楷模

四、推荐办法

窗体顶端

请各二级院系、部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6月7日(星期二)前将本院系、部门推荐人员的《温州市2015学年度师德楷模推荐表》、量化考核表、典型事迹鉴定表(典型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字数在2000字左右,涉及人名、地名、校名一律用“某某”代替)、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院内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1名教师参评,报学院党政工学联席会议审核并于校内公示后, 将我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日

责任编辑:dwgzb 最后编辑:2016年06月01日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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