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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扩建工程(F-02-03)地块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作者:卢光  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4:36  浏览:

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324015001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扩建工程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4253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50691.9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瓯江口新区一期区块范围内F-02-07F-02-03地块,计划于202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F-02-03)地块施工一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扩建工程(F-02-03)地块施工一标段的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学生宿舍楼及食堂的土建、水电安装、电梯、空调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2424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人自201811日至今已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及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基础上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业绩,不接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 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 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下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1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已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及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基础上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业绩,不接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 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 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下同】。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1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060520230612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061316:30。招标人将于20230614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9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人:

地址: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

联系人:

卢老师

联系电话:

0577-85515718

 

 

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及四楼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6511719/15958736936

    期:

20230605

 

责任编辑:冯士活 最后编辑:2023年06月05日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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