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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0:19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提升学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加强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实施“国内访学访工”(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计划。现将本年度选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与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接收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内知名的对口高职高专示范性院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以及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硕士点学科导师。

支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到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访问。鼓励列入国家、省卓越工程师项目计划以及应用型试点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参加行业企业的实践锻炼。

三、推荐名额与经费

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人选由各高等学校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荐,由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公布。本科高等学校选派国内访问学者为主,高职高专院校选派国内访问工程师为主。高职高专院校推荐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原则上每校不超过5人,其他不作名额限制。

各高等学校需对列入选派的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用于其学习、差旅等研修费用。经费由学校从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统筹列支。

四、申报方式

根据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要求,2021年起,“国内访学访工 ” 教 师 选 派 将 通 过 “ 全 国 教 师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 位)将通过短信和邮件进行线上确认。请申报教师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访学访工管理”模块进行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及学校审核同意后,联系指导教师及接收学校(单位)管理员及时进行短信或邮件确认,具体操作详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

上述申请及审批流程要求在 5月30日之前完成,后由省级管理员进行最终审核、公示及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推荐遴选。“国内访学访工”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发展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有计划、按条件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对接收单位特别是访问工程师的接收单位,各二级学院要进行认真审核,对方为政府部门、“低小散”公司的一般不列入本项目支持范围。

(二)强化培养管理。各二级学院要与接收单位建立良好的共管互动渠道,落实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制度。访学访工人员学习期满结束时在系统中填报结业考核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签署意见。具体系统操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褚鲁吟,电话:15057558871,邮箱:609523265@qq.com.

人事处

2021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褚鲁吟 最后编辑:2021年05月17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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