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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5:13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聚天下英才,建设更美温州,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规定,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1 3 25 日至 4 25 日。

二、申请条件

配售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必须符合附件中的申请条件,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其中 ABCDE 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 XX 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可放宽至1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无住房且在20191224日之后无住房交易记录,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温名下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材料

1)未婚,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已婚,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

3)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

4ABCDE 类人才称号入选文件或荣誉证书,所需提交文件以《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准;

     比如XX老师符合E类第七项人才,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这一项,那么需要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学专业为一流学科的证明(盖学校章)。

四、申请方式

申请材料以pdfjpg格式发送到邮箱357913143@qq.com

详情请见附件。

 

 

 

 

责任编辑:褚鲁吟 最后编辑:2021年03月26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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