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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技师学院市级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  来源:党院办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17:44  浏览:

技师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人函[2016]63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技师学院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技师学院全体教师

二、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

1.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符合任职条件。学历达到合格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3.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获校级以上荣誉)。

三、评选和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技师学院优秀教师1名

四、推荐办法

请技师学院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6月7日(星期二)前将推荐人员的《优秀教师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技师学院程树存老师处,邮箱:471521820@qq.com。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院内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1名优秀教师,报学院党政工学联席会议审核并于校内公示后, 将我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温州市人社局相关部门。

附件1:

附件2: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日

责任编辑:dwgzb 最后编辑:2016年06月01日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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