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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工贸学院校园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党务工作部、保卫处  来源:学生处、党务工作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0日 15:01  浏览:

各二级院(系):

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持续抓好大学生安全教育,经学院研究,决定于3月14日-3月18日开展2016年浙江工贸学院校园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校全体学生、教职员工。
二、参赛方法及程序
1.关注微信公众账号“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在2016年3月11日推送相关校园安全知识,并于2016年3月14日9时,在微信“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上开始正式答题比赛,截止时间为3月18日21时。
2.参赛者进入底部菜单“知识竞赛”,即可按提示参赛。也可直接输入关键词“安全知识竞赛”获取。
3.参赛者须填写学号(学生)或工号(教职工)以及联系方式,答题过程直接显示题目对错情况,并在答题结束后系统显示卷面成绩,参赛人员可进行错题学习,并选择重做。多次做题计最高分为比赛成绩。
4.安全知识竞赛试题来自于所推送的内容,试题共3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
三、活动组织
(一)高度重视。各分院(系)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组织班主任、学生认真学习《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工贸学院校园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并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好此次校园安全知识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参与面、参与质量与参与成效。
(二)精心组织。各分院(系)、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此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扎实部署,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并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实现“安全为我,人人有责”的目标。
四、评奖办法
竞赛根据参赛学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个人获奖名单,分数相同采用摇号形式产生;根据各班级参赛学生参赛率及平均分情况,评选班级组织奖;根据各分院(系)开展知识竞赛的情况评选院(系)组织奖。知识竞赛的设奖名额如下:
1.个人奖: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奖品和证书由学校在竞赛结束后颁发。
2.组织奖:院系2个,班级10个。
3.幸运之星:竞赛期间每天随机产生10名“幸运之星”,奖励惊喜小礼物。
学生处、党务工作部、保卫处
2016 年 3 月10 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6年03月10日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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