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门:
为表彰从事教育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6〕14号)、《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6〕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参加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二级院系、部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4月15日(周五)前将本院系、部门推荐人员的《第二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院内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报学院党政工学联席会议审核并于校内公示后, 将我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工会宣教部。
“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作满5年、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请各二级院系、部门在近三年院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推荐,并于4月15日(周五)前将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先进个人登记表》(主要事迹500字,不能另附页。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院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参评,经学院党政工学联席会议审核并在院内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报浙江省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