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高等学校开展“浙江省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21号)要求,现将我院参加“浙江省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一)浙江省优秀教师2名,推荐参与评选;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推荐评选范围:学院一线教师,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荐时间和程序
请各院(系)按照附件1通知要求,于7月1日前将《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表》、《浙江省优秀教师登记表》、《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党院办邮箱dyb@mail.zjitc.net。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确定候选人,经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核,并在院内公示3天后报浙江省教育厅。
联评要点: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2、积极参与学院创新创业和“学、园、城一体化”建设,效果显著;
3、勇于投身于教育改革,教学业绩突出,主动承担育人工作,育人成效明显;
4、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工作,成果突出,社会评价高;
附件: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