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由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与温州冶金机械厂于1999年联合改制而成立。
学校地处温州,拥有鹿城府东路校区和瓯江口校区,占地109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5万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学校现设有光电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设计与数字艺术学院、国际商贸学院、现代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技师与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温州知识产权学院、温州文化创意学院、温州现代物流学院、温州网球学院、眼镜产业学院等特色产业学院,开设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人工智能、眼视光技术、电子商务、创意设计、跨境贸易、工商管理、旅游与休闲共8个专业群36个高职招生专业、1个四年制本科专业、2个“专升本”本科专业、5个中职专业。
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国家“双高”)建设单位、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省“双高”)建设单位,拥有全国优秀高职院、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校等荣誉。
学校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走向世界,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深化创业型高校建设,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素养、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2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包括:学院本级预算,不包含下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
二、2023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45666.45万元。
(二)关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收入预算45666.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36.49万元,下降9.58%,主要是2023年收入预算中不含4166.8万元的其他资金结转。
其中:上年结转496.59万元,占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90.12万元,占59.1%;政府性基金收入35.00万元,占0.1%;专户资金17644.73万元,占38.6%;其他收入500.00万元,占1.1%。
(三)关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支出预算43206.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33.09万元,下降5.74%,主要是上年其他资金的结转4166.8万元未纳入支出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36010.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0.00万元、其他支出39.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7950.00万元,占64.7%;日常公用支出6460.67万元,占15.0%;项目支出8795.8万元,占20.4%。
结转下年2460.00万元。
(四)关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025.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6990.12万元、政府性基金35.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884.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0.00万元、其他支出35.00万元。
(五)关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990.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79.04万元,增长2.58%,主要是学生人数小幅度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22884.12万元,占84.8%;科学技术(类)支出6.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0.00万元,占7.4%;卫生健康(类)支出800.00万元,占3.0%;住房保障(类)支出1300.00万元,占4.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1757.18万元,主要用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学院、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180.94万元,主要用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学院、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946.00万元,主要用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学院、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科研(新苗计划)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0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0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0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48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5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30.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015万元,下降98.85%,主要是2022年存在3000万政府专项债券。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类)支出35.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35.00万元,主要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9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39.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82.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2.96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06.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XX(类)XX(款)XX(项):指……。
14.XX(类)XX(款)XX(项):指……。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