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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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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30  浏览: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认真梳理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等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所做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聚焦师生关注的重点领域,以信息公开为载体,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联动,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有关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构建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落实《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规定,明确学校信息公开的分类、公开方式、公开范围。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报批程序和信息发布责任人,按规定明确学院的新闻发言人,有序地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双高”建设等主要工作紧密结合,以公开推动发展,持续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持续完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学校以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明确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形式和范围,做到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翔实、准确,主动公开的信息均以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计信息为准,确保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创新信息公开载体

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浙江省教育厅决策部署,学校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围绕“协同智治”主题年任务,提升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学校“双高”建设信息化提升、智慧校园试点建设等举措,打造“数字化智慧校园生态体系”,不断优化丰富校内行政审批流程,方便两校区师生日常办公办事,让“数据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全面赋能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数字化创新发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事项,接收教职工、学生和其他社会相关主体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馈意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学校办学成绩、公开学校办学情况。其中,学校官网“学院要闻”栏目公开各类信息240余条,“通知公告”栏目公开各类信息200余条,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470余条,内容涉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招生等多个方面。

(一)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方式

1.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OA系统、官方微博,以及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网站等平台;

2.正式发文、学报、年鉴、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简报等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4.党代会、教代会、中层领导干部会议、专题调研、专题会议、领导班子联系制度、全体教职工大会、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会议形式。

(二)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

2020—2021学年,学校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深度、广度。学校召开党委会17次、校长办公会11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微博等媒介渠道主动向社会和师生公布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学校专题学习、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校园建设、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对外交流等信息1200余条。

1.学校基本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开发“大数据应用”场景,提升用户体验,建成界面友好、办事便捷、运行稳定的办事平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发挥信息公开示范效应,及时更新学校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新校区建设,以及与师生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情况。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全面实现招生公开,落实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优化招生网和招生微信咨询平台功能,及时发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流程等信息,公布招生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 最后编辑: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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