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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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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教职工国内差旅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10号),对我院的差旅费费报销作如下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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