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研机构所具备的相关条件。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物质条件和其它相关条件,并愿意履行管理责任,跨学科的须落实研究场所,管理由依托单位负责。正在承担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多项重点纵、横向科研项目,近三年内年平均科研经费一般社科类不少于3万元,理工科不少于10万元,并有相关的重要研究成果或在国内外高水平的杂志上发表重要论文。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校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