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内信息公开   >   学工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人武部、院团委)   >   正文

2006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6  浏览:

一、学校全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2791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温州市府东路17号(原黎明东路17号)
三、办学地点:温州市府东路17号
四、邮政编码:325003
五、办学类型:省属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五)录取具体方式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对加分出档的考生,原则上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同等条件下,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录取。尽量满足考生本人志愿,当专业志愿不均衡时,进行院内调剂。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相对高分考生要求调剂,须提供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的服从调剂保证书。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7-883215008834025288361414
(二)传真:0577-8832150088361414
(三)联系地址:温州市府东路17号(原黎明东路17号)
(四)E-mail地址:xsc@mail.zjitc.net
(五)院校网址:www.zjitc.net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二○○六年四月

责任编辑: 最后编辑:2011-03-16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校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