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二级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按照浙江省委教育工委考核高职高专院校领导班子工作体系、温州市市直单位考绩法的指导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按照《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管理经费分配的暂行办法》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二级管理分院(系部)年度业绩考评办法(试行)》(浙工贸院〔2010〕134号)文件精神,确定学院二级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考绩工作坚持以积极的目标引领发展、以科学的考核评价实绩、以鲜明的奖惩激励干部,按照建设教育服务型高校的目标,引导学院二级部门及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带动部门广大党员和群众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学院跨越发展,努力开创学院“十二五”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考评对象与分类
第一类:二级学院(系部)10个
A.执行院系两级管理经费分配的部门。汽机学院、信息传媒学院、电子系、经贸学院、管理学院、轻工系、人文系(基础部)(共性指标占70%,个性指标占30%)。
B.体育发展中心、成教学院、技师学院(共性指标占30%,个性指标占70%)。
第二类:职能处室和其他单位24个
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合作办、高职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院督导)、科技管理中心、院工会、党务工作部、发展规划部、资产财务部、升格项目组、院办、财务处、图书信息中心、总务处、保卫处、新校区建设项目组、现代制造与先进材料研发中心、区域文化研究中心、创业学院、浙江创意园、知识产权服务园、电子信息研究院(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冶金集团、冶金房开
备注:浙江创意园、知识产权服务园、电子信息研究院(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冶金集团、冶金房开等以前独立考核的二级部门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独立财务)的二级部门单位仍按以前考核程序,本考核结果作为其最终考评重要依据。
三、考评指标体系设置
年度绩效考评一般采取二级部门年度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评议)、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评对象为二级部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二级部门参加年度考评,但不需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各二级部门按照本文绩效考评体系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年度工作全面总结,撰写部门年度总结报告(3500字左右),并完成考评表和自我评分。各二级部门负责人需在述职大会上进行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见附表5。参加述职大会的人员范围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教代会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一)二级学院(系部)年度业绩考评体系及考评要点见附表1,二级学院(系部)年度业绩考评操作说明见附表2。
(二)职能处室(含科研中心)年度业绩考评体系及考评要点见附表3,职能处室(含科研中心)年度业绩考评操作说明见附表4。
四、考评操作步骤
考评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每年11月份,由二级学院(系部)、职能处室和其他单位初评,主要是核对二级部门需要完成的年度主要指标,对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的目标由主管领导就目标完成还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协调并与部门负责人谈话;
第二阶段,每年12月底,由二级学院(系部)、职能处室和其他单位递交自评报告(含自评分数),由相关部门审核基本数据;抽调成立考评工作小组,考评小组完成各项民主测评程序;
第三阶段:考评小组进行各二级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汇总、排名,并由主管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就部门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反馈。
五、考评组织实施
由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类型教师代表等组成考评小组,按照本办法实施考评工作的领导、执行、监督,受理有争议的考核过程等等工作。学院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发展规划部,负责组织协调学院二级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文件修订等日常工作。
六、考评结果使用
1、二级学院(系部)年度绩效考评为第一名,奖励相应部门运行经费10%;第二名,奖励相应部门运行经费5%,奖励经费的使用参照浙工贸院〔2010〕134号文件执行。由于部门运行机制差异,第一类B部门暂不设奖励运行经费。
2、依据各二级部门考评排名,确定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年度绩效考评排名位于本类后15%的取消当年部门先进集体和部门负责人先进个人评比资格。
3、二级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用于二级部门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和干部任用依据。
4、凡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二级部门,取消“考绩优职部门”评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