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管理规定对高校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各有关方面作出了全面规定;注重制度建设,明确要求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及预案、演练等方面作出制度性要求。同时,该管理规定还注意与《消防法》等有关法律的科学衔接。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校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