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高职院校切实落实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相关专业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
教育部要求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专业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和教学内容要覆盖相应职业资格要求,通过学中做、做中学,突出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应积极吸纳产业、行业、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相关人员参加。高职院校在颁发专业学历证书前,要努力使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和高职院校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和毕业生需要,充分利用学校实习实训基地、校内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考务管理等基础条件,帮助、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好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专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职毕业生,要帮助其按规定申请相应的鉴定补贴。
教育部还强调,高职院校要切实落实高职学生学习期间顶岗实习半年的要求,与合作企业一起加强针对岗位任职需要的技能培训,大力提升毕业生的技能操作水平,提高就业能力。
为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适应性,高职院校还要根据岗位要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专业方向,更新、调整及增加必要的专业技术课程和实训实习项目。高职院校要贴近当前产业转型、调整和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变化,有针对性地灵活调整专业设置,优化高职院校专业结构,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紧缺型高技能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