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法》,对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教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职业教育在改革发展中也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和有效做法。
天津是首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2005年,天津市政府与教育部签署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协议,重点就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和东西部职业教育合作等进行了改革试验,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天津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
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天津市不断深化以行业办学为主的体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向集团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按照“行业组构集团式”等5种模式组建了16个职教集团,天津市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投资体制正在逐步由单一模式转向多元并举;着力探索新型工业化背景下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创办了一批“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建成了33个市级实训基地和93个示范性校外实训基地,培养了一大批“双师型”骨干教师;成功举办了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通过创新人才选拔制度,初步形成了“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大赛”的格局,天津作为大赛永久举办地,正在成为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和政策引领的策源地;坚持以重大建设项目为纽带,与教育部共建天津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有效促进了职业教育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积极探索职业资格认证机制,坚持先试点,后推广,稳步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法制建设,将每年的5月15日定为全市职业教育法制宣传及成果展示日,结合天津实际,研究制定并实施了《职业教育条例》、《就业促进条例》和《农民教育培训条例》。这些改革试验,为进一步推动天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职业教育法》提供了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