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快讯   >   正文

教育部:要改变以论文数量作为评价依据的做法

作者:姚晓丹  来源: 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4日 10:35  浏览:

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 姚晓丹)以“论文数量”论成就的做法越来越不适应科研工作的需要,教育部日前下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要求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简单以数量评价人才的做法,坚持以研究成果为主要评价对象,反对各种简单化的科研排名,维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严肃性。

  《意见》要求,要从根本上改变简单以成果数量作为评价依据的做法,把是否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使用新资料、提出新观点等作为衡量研究成果质量高低的主要内容,要坚持以研究成果为主要评价对象,科学设置考核周期,力戒过多过繁的评价,合理确定评价时限,杜绝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要正确认识引文数据在科研评价中的作用,摒弃简单以出版社和刊物判断研究成果质量的做法。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1年11月14日 10:35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校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