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务、党务、三公等工作的公开透明化,越来越多的群众将目光集中在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上,许多干部开始战战兢兢,对工作程序要求非常严格,生怕被找出一点纰漏,而这种对“程序”的热衷也衍生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单一的注重“程序”,把“程序”凌驾于为民服务之上,遇到问题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而变通;二是打着“程序”的大旗行不法的勾当,用“程序”的弱点掩盖非法行为。
这种变味的“走程序”是要不得的,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都是以服务老百姓为基础,脱离了这个基础,任何程序就是空洞的,毫无意义的。这种只看“程序”不看“结果”的做法,无疑是不符合为民服务的要求,甚至会衍生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程序是一个办事的依据,但任何程序不可能面面俱到,都会存在一定的漏洞,所以当遇到特殊情况时,我们不能一味地“生搬硬套”,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判断,这也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程序的合法性有时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他们“挂羊头卖狗肉”,他们给自己的违法行为穿上合法程序的外衣,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但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迟早会被揭穿,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程序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一种保障,然而变味的程序不但不能成为推动工作正常进行的动力,反而会阻碍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领导干部在任何“程序”问题上一定要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切莫把“走程序”当成“走形式”,一定要牢记:群众的眼睛雪亮的,任何欺瞒群众的行为都将曝光在阳光下,被人们唾弃,结果是丧失了群众基础,于国于民于己都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