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知识产权学院全体大二学生走出校园,来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关于“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案件审理。
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原告和被告确认各自信息,无误后,由原告代理律师陈述案件和原告请求。原告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的应某某与被告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的某锁业公司,分别在庭审中说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答辩事项。接着,进入“举证择证”环节,原告被告双方陈列证据并发表质证意见。经过侵权比对、技术比对等环节,原告代理人从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形状特征等方面,指出被告的侵权产品与自己当事人的产品相近似,构成侵权,证据充足。最后,进入“最后陈述”环节,被告表示无异议,双方接受调解。至此,本案件审理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
此次案件的审理大约持续了三十分钟。审判过程中双方的旁征博引、唇枪舌战,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次知识产权学院将专业课堂搬出校园,融入社会,为教学改革、协同创新的又一有益探索,让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学生们零距离接触法律,把书本知识与实际案件相结合,提升了专业学生的职业自豪感。为进一步掌握专业知识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