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部门:
根据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选派“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的通知》(温人社发〔2017〕6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度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17年计划选派30名左右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
(二)已列入省“151人才工程”和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均可申报;
(三)目前从事的专业工作确有必要进行进修或培训的;
(四)申请出国进修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拟进修国的语言,外语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先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BFT培训班(通知另行下发)的学习,参加全国BFT考试;
(五)已参加全国BFT考试并获得高级合格证书的培养人员,优先选派出国进修;
(六)欠发达地区以及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培养人选优先选派。
三、选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分院(系)、部门审核推荐后,将《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附件1)书面和电子材料、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于4月28日前上交至人事处进行复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进修人员名单,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四、进修渠道
申请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和所在分院(系)联系落实,接收进修、培训单位必须是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
五、进修期限
进修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获得批准的进修人员必须在2018年2月底前开始进修,如此期限前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完成进修的,要提前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可延迟进修。
六、经费资助
获准进修的培养人员,其进修费用,包括差旅费、生活津贴、学术活动补贴费等,市人才专项经费将给予资助。
选派高层次人才赴国内外进修,是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程,加快培养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助推“赶超发展,再创辉煌”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分院(系)、部门务必要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人员,对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以保证选派工作质量。
人事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