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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举办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团委)  来源:学生处(团委)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7日 08:16  浏览:

各分院(系)、学生社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精神,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内容主要有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四大类。现将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有关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分院(系)、学生社团根据通知要求及早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参赛工作。

学生处(团委)

2017年3月6日

责任编辑:郑建强 最后编辑:2017年03月07日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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