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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教育局和温州大学挂职锻炼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组织部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13:37  浏览:

为进一步加大教职工实践锻炼力度,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干部挂职锻炼暂行办法》(试行)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社会)实践考核暂行办法》,决定在学院内开展温州市教育局和温州大学挂职锻炼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职位和资格条件

挂职岗位

挂职

职数

资格条件

挂职

时间

备注

温州市

教育局

高等教育处

副处长

1个

学校现任中层干部,男性,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思想政治素质高,熟悉高校行政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一年(全职)

1.参照学校派出前待遇;挂职期满后返回学校工作。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⑴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⑵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⑶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⑷其他不宜报考的。

温州大学

教务处

1个

学校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教务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一年(全职)

二、选拔范围

全院在岗教职工。

三、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等方式。个人自荐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挂职锻炼报名登记表》(附件1),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学院在岗教职工10人以上联名举荐)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挂职锻炼岗位推荐表》(附件2和附件3)。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把自荐或推荐表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2楼),电子稿发至dwgzb@mail.zjitc.net。交自荐表时须同时提交《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荐公开承诺书》(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

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任职时间证明和项目管理实践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等方式交党委组织部;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由推荐单位所在党组织负责初审。

(三)集中面试

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经资格审查,如符合条件人数在3人(含3人)以下,全部列入考察对象;如3人以上,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决定拟推荐人选。

四、报名办法

截止时间:2016年8月26日下午15:00

地点:党委组织部(行政办公楼二楼)

邮箱:dwgzb@mail.zjitc.net 传真:88333926

联系电话: 88333926 88330395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推荐资格。

(二)选拔推荐工作由学院党委组织部、院办(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88105228。

附件:

 

学院党委组织部 院办(人力资源部)

2016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dwgzb 最后编辑:2016年08月22日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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