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保障,总务处陆续在教学楼和学生公寓安装了即热型开水器供师生取用,现决定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停止供应桶装水送水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押金退还手续
学生从供水点借用的饮水机(桶),凭押金发票和借用的饮水机(桶)到C幢公寓对面“桶装水供应点”办理押金退还。
退还手续办理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押金退还经办人:缪师傅 联系电话:81895177
二、教师办公室饮水机(桶)回收
教师办公室的“银潮”牌水桶属于温州银潮饮品有限公司所有,2016年6月25日~30日由温州银潮饮品有限公司上门收取,请老师们予以配合。教师办公室的饮水机由总务处统一回收。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总务处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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