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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供应桶装水和押金退还手续办理的通知

作者:总务处  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 15:56  浏览:

各分院(系)、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保障,总务处陆续在教学楼和学生公寓安装了即热型开水器供师生取用,现决定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停止供应桶装水送水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押金退还手续

学生从供水点借用的饮水机(桶),凭押金发票和借用的饮水机(桶)到C幢公寓对面“桶装水供应点”办理押金退还。

退还手续办理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押金退还经办人:缪师傅 联系电话:81895177

二、教师办公室饮水机(桶)回收

教师办公室的“银潮”牌水桶属于温州银潮饮品有限公司所有,2016年6月25日~30日由温州银潮饮品有限公司上门收取,请老师们予以配合。教师办公室的饮水机由总务处统一回收。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总务处

2016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6年06月12日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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