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院(系部)、部门、二级单位:
温州市区2016年度享受人才住房政策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将以下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初审(申请条件见附件1):
1、申请表。一式两份须正反面打印,表项须按“附件10填表说明”的规范填写。
2、申请材料。须准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申请人。
材料清单根据申报类别参照相关附件准备。 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金个 电话:88330395
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区享受人才住房政策申报工作的公告:
党院办(人力)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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