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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工贸学院第七届“我最喜爱的老师”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4日 10:20  浏览:

各分院(系)、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创业创新,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结合学院所倡导的“敬、静、净、雅”教职工行为规范,引导广大教师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推动我院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现决定继续开展学院第七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主办:工会

承办:学生处、教务处、党务工作部、科技管理处、团委

协办:各分院(系)、学生会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最终将评选出十名学生心目中“我最喜爱的老师”。

三、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思政、科研一线教师;行政教职人员担任课程教学的归各分院系评选,思政工作人员归学生处评选。(近两年已获得“我最喜爱的老师”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二)工龄3年以上且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且在近两年教学质量考核中至少获得过1次一等或获校级以上先进1次。

(三)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深入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四)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

(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六)“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即教师在校期间若发生过重大学生安全事故、重大教学事故、学术造假、违反计划生育等问题,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评选办法与进程

(一)评选办法

评选分院(系)公选、全院投票两个阶段。全院投票包括学生教学满意度调查、现场投票和微信投票三种形式,其中学生满意度调查占50%、现场投票占20%、微信投票占30%。

(二)进程

1、活动启动

时间:4月18日

2、各分院(系)公选

时间:4月18日——5月12日

3、全院投票

时间:5月16日——5月19日

形式:(1)学生满意度调查:5月16日开始,学生处将组织人员到候选人任课过的班级发放调查问卷,并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测评打分。

(2)现场投票:5月18日,学生处(团委)在学子广场设全院公开投票箱,进行现场投票,投票时间为5月18日中午12点——5月18日下午5点。

(3)微信投票:在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投票页面,供学生网络投票。微信投票时间为5月16日早上8点——5月19日中午12点。

(4)各院(系)负责对本院(系)候选老师的宣传,可通过开设公开课、寝室走访,风采展示等各种方式获得广大同学的支持。

4、全院公示

时间:5月21日—5月25日

形式:学生处(团委)根据全院投票结果,按照票数从高到低选出10位老师,并在学院网站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三)颁奖时间:2016年开学第一课

五、各分院(系)、部门名额分配表

经贸学院

管理学院

汽机学院

信息学院

轻工系

电子系

人文系

3

3

2

2

2

2

1

材料系

温州知识学产权学院

温州文创学院

成教学院

技师学院

体育发展中心

学生处

1

1

1

1

1

1

1

公选推荐名单和资料于5月12日上午10点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至xytw@mail.zjitc.net。(包括教师评选格言(15字以内)、个人简介200字、先进事迹1200字、2张2寸生活照(电子版))

联系人:学院工会张老师 88332965 学院团委张老师 88315594



学生处

2016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6年04月14日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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