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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作者:督导处  来源:督导处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1日 09:27  浏览:
各二级院(系)、部门,各位教师:
依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浙工贸院〔2010〕186号)的相关规定和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情况的变动,学院教学督导需要进行调整和增补。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应聘。应聘教师可通过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进行。有意此项工作者,请在院内网上下载学院教学督导聘任申请表(见附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学院教学督导处办公室(行政楼二楼学报编辑部)。
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15日(周五)16.30。
联系人:韩少忠
电话:88332968
督 导 处
0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3年03月11日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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