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
为了充分利用我院实训室的资源,加强学生实践技能能力培养,发挥实训室在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中的特殊作用,2013年学院将开放部分实训室供学生课余实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训室的目的
开放实训室以开出跨专业的创新型、研究型、综合型实训项目为主,吸引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训室参加实训、制作及发明创造活动,培养学生创业创新能力。
二、开放实训室的两种形式
开放实训室是指在完成正常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向大学生开放使用的实训室。主要采取以下2种形式:
1、学院主动开放。要求各分院(系)至少主动开放2个实训室及项目,优先开放我院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省示范实训基地、温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等基地的实训室。各分院(系)需填写申报表,经审核后,由教务处统一公布,供全院学生预约实训。
2、学生申请开放。除教务处公布的实训室及项目外,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创新学习需要,向相关分院(系)申请开放需要的实训室及实训项目。
三、开放实训室的教师工作量
在开放实训室指导学生实训的指导教师,其工作量按实训课程计算课时。
四、申报材料
各院系主动开放的实训室,需填写《开放实训室及实训项目申报表》及《开放实训室授课计划表》(见附件),于2013年3月15日前发到教务处。
联系人:马老师(教务处2室),电话:88332960,邮箱:jwz@mail.zjitc.net。”
五、学生申请开放及预约实训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