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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市首届学生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作者:党务工作部  来源:党务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 14:05  浏览: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现当代学生的文化追求和创新才华,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百花齐放、文明健康的校风、学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根据温州市委宣传部等《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五届网络文化节的通知》(温宣通〔2013〕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首届学生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梦想与远航
二、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在校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在温高校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不限,要求思想健康、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富有童心童趣或青春气息,可以展现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或体现当代学生关注社会、关注时代的公共情怀。
各类联欢晚会、运动会等全程摄录,MTV、新闻播报和由照片做成的电子杂志等视频视为无效作品。
(二)作品要求采用MPG、FLV、WMV等视频常用格式,清晰度不低于720*576,文件大小不超过3GB。因作品需上传教育影院,建议使用H.264视频和mp4格式(码率< ="1000kbps" 视频宽度<="800),以达到最大清晰度。同期声或配音声音清晰、流畅,如有英文或方言需配上字幕。单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片头第一帧到片尾上字幕前一帧)。
(三)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原创,由参赛者或参赛团队独立完成撰稿、拍摄、配音、剪辑成片。
四、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视频作品和剧本(word格式)请发送至党务工作部邮箱zjgmxc@163.com。由党务工作部统一向市里报送。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8333926。
五、评奖方式
本次微电影大赛的评选过程参照通用电影节标准流程。主要包括:
(一)初评(10月1日-10月20日):所有参赛作品经过初审上传后,符合大赛要求的将在温州教育影院上展播投票。
(二)复评(10月20日-10月30日):结合初评情况,组织评审组对优秀作品进行奖项提名。
(三)终评(11月):对复评提出的各单项提名进行汇总,由评审组评选出各单项最佳奖项,并在首届温州市学生微电影节颁奖典礼上揭晓。
六、奖项设置
大赛奖项设置分单项提名和单项最佳。各单项提名奖数量为2-5件,再从单项提名中得出各单项最佳,分别为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摄影、最佳原创剧本、最佳原创音乐、最佳剪接、最佳动画短片。所有获得提名的参赛者均有机会参加颁奖仪式,颁奖仪式上将揭晓最佳单项奖获得者名单。
七、组织机构
本次微电影大赛由中共温州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温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温州市教育局主办,由温州华商文化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办。具体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体艺卫处、温州市电化教育馆、温州市教育新闻中心、温州二高牵头负责。
八、有关要求
(一)微电影大赛作为新时期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赛事,落实有关职能处室和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动员和培训指导,确保大赛作品的质量。
(二)为确保首届微电影大赛顺利开展,特对各单位选送作品数量要求如下:文成、泰顺、洞头、经开区,至少选送5件作品,其他县(市、区)至少选送8件以上;各在温高校、市直学校,选送作品至少2件以上。作品较多的单位,需要进行适当筛选后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三)各新闻网站及有关媒体,要加大对学生微电影大赛的宣传推介力度,通过网络等媒体跟进赛事进程,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大学生参与大赛,发现典型,树立先进,创造平台展现当代学生的时代风范。
(四)微电影大赛作者必须是学生,若是团队,领衔署名限10人(含10人)以内。指导师均颁给相应证书,领衔指导师人数限 3人(含3人)以内。
(五)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参赛报名表(附件1)及参赛协议书(附件2)需经参赛作者填写、签名后,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党务工作部
2013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3年06月28日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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