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聘(任)用管理办法》、《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于今年下半年对我院中层干部进行集中换届,现就学院2013年中层干部换届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保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师生员工信得过的优秀干部、教师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切实把换届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办人民满意高校,推动学院内涵式发展,为顺利实现学院“十二五”改革发展规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六)控制职数、优化结构原则。
三、换届范围与任期
(一)本次换届的范围主要是学院各分院(系)党政领导岗位,党政职能部门、直属二级单位的领导岗位和其它需要换届的领导岗位。
(二)已经上级批准同意任用的中层干部、由选举产生且任期未满的中层干部以及挂职、派出的中层干部,其岗位一般不列入换届调整范围。
(三)在不列入本次换届的岗位上工作的干部可以参加竞聘,竞聘调整后,该空缺岗位列入本次换届。
(四)本次换届产生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任期三年,至2016年10月。任期届满自然解除领导职务,连任下一届均须重新办理任职手续。
四、岗位及职数
(一)本次换届干部职位数共计49个。其中职能部门的正职职位14个,副职职位8个;分院(系)、科研中心正职职位19个(包括党总支书记候选人);独立学院、二级事业单位班子正职职位2个,副职职位6个。具体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层干部换届岗位及职数一览表》(附件1)。
(二)需经选举产生和上级批准的职位,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进行选举或报批。兼任职务只计算主要岗位职数,不重复计算岗位职数。
(三)对于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经学院党委研究,可择时重新启动选任程序。
五、资格条件
(一)基本素质:必须坚定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善于组织协调、科学决策,能够带领团队攻坚克难,服务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本院教职工。
其中提任二级单位党总支和党委职能部门的中层干部,应当具有三年及以上党龄,一般还应具有一定的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二)年龄要求:新提任中层干部或提任中层正职,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年限:
1.提任中层干部,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中层正职的领导干部,应当具有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四)学历、职称要求:一般要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五)培训要求: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考核要求: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为称职(含)以上等级,优职优选。
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不拘一格发现和选任优秀人才。对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六、选任方式
本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采取以考绩选任与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对本届任期内工作业绩较好,师生员工认可度高的干部,采取先行任用同级职位的方式。即干部在本届任期内,获得2次及以上学院年度考核“优秀”或年度先进,可自荐同级岗位;党委根据干部自荐意愿、人岗相适程度等因素集体研究,按规定流程分正、副职(同级岗位)予以办理任职手续。
(二)经考绩选任后,所空缺的中层岗位采取竞争上岗的选拔方式。具体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实施,按照本人报名、组织(群众)推荐、资格审查、竞聘面试、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党委票决等程序进行选拔。
七、换届工作程序
本轮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到10月中旬基本完成。首先进行中层正职考绩选任,然后进行中层正职空缺岗位竞聘。中层正职选任结束后,进行中层副职考绩选任和空缺岗位竞聘。具体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
(一)准备阶段(8月下旬)
1. 制定方案。经学院党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同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2.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竞聘项目组。项目组组长由庄秀丽担任。竞聘项目组、党务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本轮中层干部的换届实施工作。
(二)实施阶段(8月底至10月上旬)
1.组织发动
(1)召开动员会议,对换届工作进行部署。
(2)公布方案,明确学院中层干部岗位职数、任职资格和条件、选任办法和程序。
2.组织届满书面述职
所有现职中层干部进行届满述职,要求就本届任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述职述廉登记表》(附件3,字数在2000字以内)。纸质稿签名后送至党务工作部、电子稿发至党务工作部邮箱(dwgzb@mail.zjitc.net),由党务工作部在校园内网上统一公布述职述廉总结。
3.考绩选任
(1)岗位应聘。符合条件的现任中层干部自愿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现任中层干部应聘同级职位报名登记表》(附件4),进行岗位应聘自荐。
(2)根据干部选拔规定流程,综合干部自荐意愿、人岗相适程度(组织推荐)等因素,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予以办理任用手续。
4.竞聘申报
公布空缺中层干部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等方式。个人自荐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职位竞聘报名登记表》(附件5),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分别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岗位组织推荐表》(附件6)、《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岗位群众举荐表》(附件7)。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把自荐或推荐表投至党务工作部(行政楼2楼)票箱(电子稿发至dwgzb@mail.zjitc.net)。
个人自荐最多可报2个岗位,要明确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不填写的视为不服从)。交自荐表时须同时交换届工作公开承诺书(见附件8)。
组织推荐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以分院(系)、部门、二级单位的名义进行推荐的,须署名盖章,并提交推荐情况报告(说明推荐人员产生流程)。
群众推荐须署名落款。获得除本人外10名及以上教职工的推荐方为有效。
5.竞聘面试
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竞聘面试(应聘两个岗位的,要参加两个岗位的面试考核)。
(1)竞聘中层正职的人选在学院教代会上进行岗位竞聘演讲,教代会代表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推荐;
(2)面试工作。组织专家领导评委和群众评委根据评分方法和标准,对每位应聘者分别打分。其中专家领导评委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校内外专家组成。群众评委由部分党代会、教代会代表及相关分院(系)、部门教职工代表组成。
6.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任期考核、民主推荐、面试情况,参考个人意愿等因素,按中层岗位总数的差额提出拟考察对象名单,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
7.组织考察(分正、副职先后进行)
(1)发布《考察预告》。
(2)考察组组织考察。
(3)听取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意见。
(4)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使用意见。
(5)党委听取考察组汇报。
8.酝酿
(1)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其中分管院领导提名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主持工作)拟聘人选;中层正职提名本部门中层副职(非主持工作)拟聘人选。
(2)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还要征求党务工作部(统战)和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负责人的意见。
(3)征求纪委意见。
(4)征求其它方面意见。
9.决定拟聘任干部名单
(1)学院党委会决定拟任中层干部名单。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对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
(2)上报需报上级审批的干部有关材料。
(3)发布《拟任干部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10.发文公布
对公示公告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以及上级组织同意的,进行任前谈话,正式行文聘任,并对离任的中层干部进行离任审计。
聘任类干部由学院发文公布聘任决定,选任类干部(党总支书记)经选举后由党委发文任命。
11.工作交接
宣布任用决定后,由分管或联系领导主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
(三)总结阶段(10月中旬)
1.有关资料归档。
2.干部换届工作总结。
八、有关政策
(一)大力选拔真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特别关注具有丰富的学院基层一线管理经历,或者挂职锻炼经历并取得较大成绩的干部。
(二)加大对优秀的40周岁以下中层正职干部和35周岁以下中层副职干部的选拔力度。注重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
(三)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超过六年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确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可另行考虑。
(四)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工委〔2007〕39号)的有关规定,分院(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行交叉任职,符合党龄要求的党员院长(主任)或主持工作副院长(副主任)兼任副书记,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副院长(副主任)。
(五)新提任的中层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时间一年,试用期内享受中层干部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若无合适的正职人选,可暂按副职条件聘任副职干部主持工作,如无合适副职人选,可暂空缺。
(七)未被任用的考察对象,可纳入学院后备干部队伍继续培养。
(八)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海内外引进人才或岗位特殊要求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可破格或越级提拔任用。凡破格或越级提拔任用的干部,须事先征求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已经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破格任用的干部,如续聘同一岗位不需重复报批。
九、纪律要求
学院各级组织和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中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并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一)广大干部要服从学院大局,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二)在新任干部未到岗之前,现任中层干部要坚守岗位,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三)干部离开现任岗位时,应做好交接工作,不得损坏、私分公物,不得销毁、隐匿或带走原岗位的文件、材料,不得带走原单位(部门)的公共用品。
(四)在干部换届和考察工作中,严禁拉帮结派和从事非组织活动,对跑官要官者,将不予任用,并严肃批评和处理。
(五)参加聘任的干部,不得弄虚作假,不许走关系,请托说情拉选票。违纪者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六)酝酿讨论干部的情况应当保密不得外泄。干部的任免、调配决定,在未正式公布之前,任何人不得私下传播和透露。
(七)为严肃财经纪律,自本文发布之日起至新干部到任前,禁止以各种名义突击发放奖金和其它福利性钱物。
(八)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换届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全院师生员工对换届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纪委、工会全程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0577-88105228;0577-88333926;0577-88332965。
举报邮箱:gmjw@mail.zjitc.net;dwgzb@mail.zjitc.net;gh@mail.zjitc.net。
十、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党务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中共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1.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层干部换届岗位及职数一览表
2.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3.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述职述廉登记表
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现任中层干部应聘同级职位报名登记表
5.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职位竞聘报名登记表
6.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岗位组织推荐表
7.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岗位群众举荐表
8.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