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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温州市第三轮服务行业“名师名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人力)  来源:党院办(人力)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2日 15:40  浏览:
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三轮服务行业“名师名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温人社发〔2013〕300号),现将有关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评选对象:在全市服务行业中从事技术管理、技术服务等实践工作,能够熟练掌握专门技术知识,有精湛的操作技能,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较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已取得温州市“首席技师”、“瓯江技能大奖”、“名师名家”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
评选范围:在全市从事交通运输、仓储、邮政、金融、旅游、饭店、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地质勘察、房地产、商贸、租赁、拍卖、会展、广告、居民服务等25个服务行业中推荐200名候选人,评选出100名“名师名家”。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行业条件(行业条件另行制定)。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二)技术、学识或管理水平在同行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或行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在全国、全省或全市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公认度;不受身份、学历、职称、资历等因素的限制。
(三)在温州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3年8月30日。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评选人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至学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初审:1、《温州市服务行业“名师名家”申报综合表》(见附件2)一式22份(A3纸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一式1份;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关文章或论文、荣誉证书及相关的证明复印件(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1份。
(二)行业初评。行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商会)根据申报的材料,负责召开行业专业评审会,对申报人员的专业业绩、主要贡献以及现实表现进行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按推荐名额产生初步候选人员。
(三)专家联评。温州市服务行业“名师名家”评选工作办公室召集专家组对各初步候选人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技术特长、技改成果、传授技艺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得出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专家组定为17-21人,由各参评行业内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市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
(四)审批公示。入围人员名单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
(五)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发文,并进行表彰。
四、时间安排
(一)2013年9月15日前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
(二)2013年9月30日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初评和上报候选人员材料。
(三)2013年11月15日前由市专家组联评确定初定人选。
(四)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批公示,并适时表彰。
2013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3年09月12日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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