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名第八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
“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根据《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 “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温宣通〔2013〕8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根据《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推荐人选为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此次推荐选拔的人选年龄要求为1963年1月1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其中35周岁以下的要占一定比例。对那些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人选要从严掌握。
二、推荐名额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高校系统推荐工作,总共名额为4个。
三、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10月14日上午11点前将下列材料送至学院党务工作部。
1、人才推荐表(附件2)。一式二份,标准A4纸打印,加盖公章,附光盘;
2、人才综合表(附件3)。一式一份,标准A3纸打印,附光盘;
3、业务成果。每一人选须报送最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1至2件(理论社科类为专著或论文,新闻出版类为有关新闻作品或策划、编辑的出版物,文学艺术类为有关文艺作品,文化产业类为代表业绩的材料);
4、单位书面报告。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王文瑶 0577-88333926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