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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院教职工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人力)  来源:党院办(人力)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6日 09:20  浏览:
各二级分院(系)、部门:
接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08号)文件,要求做好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部门、各二级分院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本次基础信息采集不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职工、不含代课老师。
二、数据采集和工具
1. 教育部下发信息采集表盒采集模板 教育部下发高等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基础代码表、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
2. 教职工本人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
各二级学院(系)、职能部门安排专人录入所在院系《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附件1教职工部分个人信息已在附件1中填好,可由专人填写的内容由专人填写,其余部分可组织教职工本人录入。要求严格按照《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详见附件2)和《基础代码表》(详见附件3),规范填报信息。教职工个人填写的信息内容规范性由所在部门负责审核。部门形成本部门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并通过模板附带的校验功能进行校验,保证所有数据没有错误。数据录入、审验人员要严格分离。
部分信息项由学校人事劳资部门填写。人力部负责审验全部信息项,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无误。待全部信息填报完毕后交由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三、工作进度要求
1. 20131021前,各二级学院(系)、部门汇总并上交本部门《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电子稿),发至人力部邮箱gmzp01@126.com
2. 20131025前,学院人力资源部补充、审核全院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
3. 20131031前,将导出的教职工个人《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电子稿)反馈至各二级学院(系)、部门,教职工本人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字并上交至人力部。
四、填写《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附件1)注意事项:
1. 请参照《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等学校)》(附件2)及《基础代码表》(附件3)填写《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
2. 表中标★的项目为必填项;
3. 有选项的指标如未标明“可多选”,只能单选;
4. 有选项的项目请在下拉栏中选填指标内容,切勿自行组织文字填报;
5.“从教起始年月”所填从教时间指从事高等教育时间,原在中学、技校、中专、中等职业教育从教年限不计。
6. 表中“岗位等级”“是否事业编制”“签订合同情况”“月平均工资”“五险一金”“是否双师”等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填写;
7. “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在企业工作(实践)时长”一项填报口径与校企合作办有关数据采集平台一致。
8. 时间格式请严格按照:YYYY年MM月DD日填写,例如:2008年02月10日。
9. Excel模板适用于Excel2003及Excel2007版本,不能使用WPS。
联系人:褚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8338395(内线) 88330395(外线),联系邮件:gmzp01@126.com
党院办(人力)
2013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3年10月16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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