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部门,二级单位:
2013年是“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承接之年,也是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年”。一年来,我院教职员工紧紧围绕学院“十大项目”中心工作任务,发扬开拓创新、团结进取的精神,立足实际,扎实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业绩,在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一)先进集体:学院各二级院系(部)、教研室(包括二级院系科研中心)、职能处室、院级科研中心、二级单位等。设置未满一年的部门,不参与本年度评先。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师:在学院担任教学工作一年(含)以上的专兼职教师和从事科研工作一年(含)以上的专兼职科研人员;
2.优秀班主任:在学院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含)以上的班主任;
3.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学院从事行政和科研管理、教学辅导、后勤服务等工作一年(含)以上教职工;
4.优秀辅导员:全院范围内从事学生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的辅导员,包括各二级院系(部)政治辅导员、招生就业辅导员、生活辅导员、心理辅导员等;
5.优秀督导员:从事院级和二级教学督导工作一年(含)以上的教师;
6.优秀中层干部:从事学院教学、思政、科研等工作一年(含)以上的中层干部。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先进、荣誉称号评比条例》(浙工贸院〔2002〕3号)第五条(详见附件1)。
三、评选方法与程序
(一)各二级院系(部)、部门等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数(见附件2、附件3),参照部门考核结果,民主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其中,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由学生处负责审核,优秀中层干部由主管领导根据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负责推荐。(年度绩效考评优秀部门优先推荐)
(二)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核拟确定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三)公示征求意见。将拟表彰人选在学院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四)行政发文表彰。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推荐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需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先进集体推荐表》、《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先进个人推荐表》、《浙江工贸职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并附主要事迹,各一式2份,于2013年1月7日下午16:30前报学院工会,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联系人:陈珊,联系电话:88332965。
五、有关要求
(一)2013年度各类先进个人总人数控制在5%以内。各二级学院(系部)人数在30人以下(不含30人)为1名,30人及以上按比例计算。
(二)各部门在先进集体的推荐中应考虑被推部门或单位的2013年度综合业绩。
(三)各部门或单位除自我推荐外,必须同时推荐2个及以上其他部门。各二级院系(部)在推荐先进教研室(二级学院/系级科研中心)时,本二级院(部)只能推荐1个名额。只推荐本部门的推荐表,视为无效。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