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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作品参加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团委)  来源:学生处(团委)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8日 15:13  浏览:
各院系、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我院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4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浙教办体〔2014〕24 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院内进行初评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艺术节主题和重点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的主题为“民族魂·中国梦”。艺术节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该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养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三、项目和形式
本次艺术节活动的项目由三部分组成。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二)美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和微电影。
(三)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
艺术表演类、美术作品类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作品(节目)具体要求及报名方法见附件1。结合艺术节开展,省有关部门届时将开展“我和我的祖国”2014 年浙江省红色经典歌曲合唱大赛等活动。
四、参加对象
艺术节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
五、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4 年3月至4月)为各院系开展活动阶段,发动学生广泛参与,根据文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让每个学生有机会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并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校级展演。
第二阶段(2014年5月)为校级展演阶段,校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第三阶段(2014年6月至7月初)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可报送全省比赛的节目数挑选优秀作品进行加工,并录制DVD光碟参加省级比赛。
学生处(团委)
2014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4年03月18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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