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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温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工会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8日 08:22  浏览:
各院(系)、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4〕10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温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14〕56号)要求,现将我院参加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温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一)浙江省教育工会“三育人”先进个人1名、“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参与评选;
(二)温州市优秀班主任1名、温州市优秀教师1名。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浙江省教育工会“三育人”先进集体、“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二)温州市优秀班主任、温州市优秀教师推荐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三、推荐时间和程序
(一)浙江省教育工会“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请各院(系)、部门按照附件1通知要求,在近三年院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推荐,并于6月10日前将《浙江省教育工会“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院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先进集体申报按先进个人登记表格式进行填写)。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确定候选人,经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核,并在院内公示3天后报浙江省教育工会。
(二)温州市优秀班主任、温州市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由各院系(部)、部门在2013年院级先进个人(浙工贸院〔2014〕20号文件)中推荐候选人各1名,并于6月10日前将《温州市教育系统2014年先进个人推荐表》发送至院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学院工会、学生处、教务处根据各院系(部)、部门推荐的人选情况进行综合联评确定候选人,经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核,并在院内公示3天后报温州市教育局。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4年05月28日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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