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派第九批市直单位农村工作指导员的通知》(温委办发〔2015〕9号)和学院《关于选派温州市第九批市直单位农村工作指导员的通知》要求,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等流程,学院研究决定拟推荐于宏礼老师为温州市第九批市直单位农村工作指导员挂职人选,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情况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个人或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党务工作部(行政楼二楼)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情况的要求。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学院及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部门名义反映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2015年2月6 日-2015年2月8日,共3天。
咨询电话:0577-88333926 受理电话:0577-88338002
党务工作部
2015年2月5日
附:于宏礼同志简介
于宏礼,男,1978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讲师,曾担任学院信息系计算机实训中心主任,现为浙江工贸技师学院(杭州校区)教师、浙江工贸技师学院党支部组织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