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职级聘任办法(试行)》(浙工贸院[2015]42号)文件精神,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职级聘任工作已进入申报阶段,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属学院聘任、专职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岗位设置内聘用在管理岗位上工作且执行事业单位岗位工资的管理人员。普通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非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行政职能部门、学院二级单位的普通管理人员、各二级分院、系部管理人员、纪检监察机构、院工会和院团委等群团组织的普通专职管理人员。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聘任:
(一)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二)原岗位聘期内旷工超过两天;
(三)原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和解除处分后一年内;
(五)涉嫌违反党纪、政纪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
二、申报条件:
申报职级包括管理十级,管理九级,管理八级,管理七级A岗、B岗和C岗,管理六级,管理五级,具体申报与聘任条件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职级聘任办法(试行)》(附件1)。
三、聘任程序
(一)管理十级、管理九级的聘任,由党院办(人力)负责实施。
(二)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由党委决定。
(三)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聘任普通管理职级,遵循下列程序:
1.公布职数 。具体岗位评聘计划如下:
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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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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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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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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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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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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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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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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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申请。个人填写相应的审批表(附件2)。
3.部门推荐。各部门审查个人申报资格及材料,对申请人进行部门内部测评、考核,将测评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填入申请人的评审表(推荐意见从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及履职情况等方面出发)。
4.资格审核。普通管理人员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5.召开聘任会议。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管理人员职级晋升量化计分办法》(浙工贸院〔2015〕69号)文件规定(详见附件1),普通管理人员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管理八级、管理七级、管理六级、管理五级的拟聘评议。
6.所有通过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聘任,聘期一般为3年,管理七级岗位各档聘期一般为5年。
四、工作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二级单位做好聘任推荐工作,于
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将本部门申报人员审批表及申报资格材料交到党院办(人力)。联系人:李老师、褚老师,联系电话:888395(内线) 88330395(外线),联系邮箱:
gmzp01@126.com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