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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人力)  来源:党院办(人力)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6日 16:02  浏览:
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院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根据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12年起,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春季进行,秋季不再认定。
二、认定对象:
高等学校任教人员和拟聘任教人员,拟聘任教人员需所在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
三、认定条件: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1.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大学普通班毕业,等同本科学历;不属国民教育的党校、干校等学历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2.系统地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中文专业须二甲。
4.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5.体检合格,申请资格认定人员都要参加体检。
四、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至4月30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系统,根据提示流程逐步操作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首次登录信息系统,须注册(本系统4月24日开放注册);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浙江省、认定机构——浙江省教育厅;选择现场确认点——“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中心”。
(2)“任教学科”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务必点选系统中提供的二级学科。网报系统中上传的照片须是近期免冠正面.jpg格式照片(规格:114像素×156像素,大小: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3)注册填写信息并“提交”,系统显示“你已完成注册”后,为确保注册信息无误,需及时登录系统获取报名号,查看、修改注册信息,了解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打印申报材料。
(4)必须设定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便忘记密码使用“找回密码”的功能时,接收系统发来的电子邮件。登录密码遗忘后挂失程序较为繁琐,请务必牢记。
(5)申请人须使用网报系统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是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请申请人在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任教学科”一栏时,务必注意所填的学科必须是二级学科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须直接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的“资料下载”中下载打印,本通知里不能提供表格。在填写该表时注意:第1-3项由本人填写;第4-9项交由所在分院、系(部)的书记填写。该表格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7)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的“资料下载”中下载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早上8点空腹到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价格为95元,直接交给医院,开具发票,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后可以报销。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五、现场确认:
1我院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至5月8日(工作日)地点:学院人力资源部
2.申请人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同时递交正本和影印件的材料,正本审核后退返申请人):
l 填写《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附件2)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于现场确认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gmzp01@126.com
l 申请人根据《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附件1)顺序整理申请材料,递交材料清单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双面打印;
(2)学历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国外取得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影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8)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正本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正本及影印件;
(9)教授、副教授职称证书原件及影印件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定文件及影印件;
(10)2寸照片一张,背面写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六、根据规定,副教授、教授职称、博士学位人员、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无需赴杭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即免试讲),但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免试讲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职称证明。教授、副教授需提供职称证书;博士毕业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若申请人毕业证书上未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或者提交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成绩册上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习考试合格成绩。
七、其它事项:
(一)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因特殊原因需更改信息的,由所在学校填写《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变更表》(附件4),盖章后与更改信息证明材料上报,符合要求的,我中心于下次认定统一办理。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精神,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申请人按每人280元收取考试费(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不收取考试费)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未补全的申请人,本次将无法进行认定。请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积极配合,切实将本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
联系人:褚老师 咨询电话:888395(内线) 88330395(外线)
党院办(人力)
2015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5年04月16日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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