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30号)精神,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时要围绕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学综合改革政策,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学业指导管理,突出课堂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其他立项范围分别参照《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附件1)和《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附件2)要求执行。已经获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尚未结题的教改课题负责人不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学综合改革政策,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学业指导管理,突出课堂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改革探索。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推荐比例将占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
2、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能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三、申报程序
2015年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共计划立项400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共计划立项1000项。我院立项名额为教学改革项目4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0项。立项实行“分名额到校、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立项范围和选题,面向全院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公开申报,学院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程序,统一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各二级院(系)、部门组织申报。
各二级院(系)、部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2015年6月1日前各二级院(系)、部门将《申请书》和《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6)电子版报送教务处(一)
(联系人:夏侯珺,电话:88338003,email:xhj@mail.zjitc.net)。
2、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3、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学院上报省教育厅。
四、项目管理
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立项后,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要求,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学院将在项目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每年10月底前将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报省教育厅。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本次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院(系)、部门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
教务处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