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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企合作教材验收及校企合作示范企业推荐的通知

作者:校企合作办  来源:校企合作办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7日 09:44  浏览: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浙工贸院〔2011〕222号)文件精神,现将校企合作教材验收及校企合作示范企业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企合作教材验收
验收范围:通过11月中期检查的39本立项教材
验收材料:1、12月15日前,各负责人提交5本印刷的教材样本给校企办(非公开出版的教材封面右上角必须印制统一的标志,标志见附件3);2、填写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
验收时间:12月17日
经费报销:报销时间统一安排在12月17日至28日,逾期不再报销。其中劳务费不得超过30%,其他必须凭正规财务票据报销,餐饮费一般不予报销。
二、校企合作示范企业推荐
各二级学院、系部按浙工贸院〔2011〕222号文件规定,推荐首届校企合作示范企业。
推荐原则: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所推荐的企业确实起到校企合作示范作用。推荐表格见附件2
推荐时间:截止12月15日
推荐指标:超过5个(含5个)专业(全院28个专业,专业方向不计)的二级学院、系部推荐2家,其他推荐1家;浙江创意园、知识产权服务园各推荐1家。
暂定12月20日召开首届校企合作示范企业经验交流会。
请各二级学院、系部认真做好上述两项工作。
校企合作办
2012-12-6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2年12月07日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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