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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17:37  浏览:
各二级分院(系)、部门,二级单位:
2015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7月3日之前,以落实工作责任为机制,强化隐患整改措施为目标,组织人员对本部门所属的教学、实训、实验场所、图书馆、学生公寓、施工改造工地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
二、暑假期间,要将本部门所属的办公、教学、实验实训的贵重设备器材集中统一保管并加贴封条(封条到保卫处领取),对假期中需继续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要落实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三、离校时,要关闭好办公室门窗及开关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电脑电源、插座等),如发现本部门所属区域门窗锁、勾以及红外线报警器,消防器材、防盗门窗等安防设备损坏的,及时报学院总务处、保卫处进行维修与处理,以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
四、各分院(系)要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与管理,落实假前师生安全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以及旅游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对于参与暑期社会实践与开展各类培训班的有关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强化过程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把关,确保师生的安全。
五、各分院(系)在放假前要通知动员本院(系)离校学生,将个人电脑、现金、银行卡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因特殊情况需留存学校的,要设立安全可靠的场所进行集中保管并作好登记。
六、因社会暑期实践、工学结合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要统一安排集中住宿,并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各院(系)、部门要严格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妥善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服务工作。且将其留校学生名单及手机号码报学生处进行备案。
七、重点实验、实训中心暑假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
请各院(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学院和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保卫处联系电话
保卫处校园“110”应急求助电话:88159110
保卫处一号门警卫室: 88338015
学生处及学生公寓联系电话
学生处:88340252 内部虚拟网短号:8252
AB幢学生公寓:88325304
保卫处
2015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5年06月30日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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