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党外和少数民族科级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附件1:温统发[2015]23号)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干部挂职锻炼暂行办法》(试行)精神,决定在学院内开展党外和少数民族教职工挂职锻炼推荐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职位及时间
岗位:市直有关单位中层副职;鹿城、龙湾、瓯海区直属部门、乡镇(街道)副职;
名额:1个;
职级:参照学院中层副职干部进行管理;
时间: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为期一年。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 基本素质
坚定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善于组织协调、科学决策,能够带领团队攻难克难,服务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本院教职工。
(二)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具体资格条件
学历职称: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专业学科背景:已取得司法资格并有高级职称的和熟悉经济、环保、水利等工作的优先;
工作经历: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四)考核要求: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为称职(含)以上等级,优职优选。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范围
学院在岗的党外人士、少数民族教职工。
四、主要程序
(一)公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任职时间证明和项目管理实践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等方式交党务工作部;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由推荐单位所在党组织负责初审。
(三)考察遴选
由党务工作部开展考察遴选工作。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遴选情况,学院党委决定拟推荐人选。
五、报名办法
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下午15:00
地点:党务工作部(行政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王文瑶
联系电话: 0577-88333926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推荐资格。
(二)选拔推荐工作由党务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77-88105228。
党务工作部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