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十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温宣通〔2015〕66号)有关规定,开展第十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根据《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推荐人选为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此次推荐选拔的人选年龄要求为1965年1月1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其中35周岁以下的要占一定比例。对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人选要从严掌握。
二、推荐名额
我院向市社科联推荐一名人选,向市教育局推荐若干名人选。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应准备,务必在10月9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1.人才推荐表(附件2):一式二份,标准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2.人才综合表(附件3):一式一份,标准A3纸打印;
3.业务成果:每一人选须报送最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1至2件(理论社科类为专著或论文,新闻网络类为有关新闻作品、策划或编辑的出版物、网络工作成果,文学艺术类为有关文艺作品,文化产业类为代表业绩的材料),不需报电子版;
4.单位书面报告:一式一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联系人:张静雅0577-88333926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