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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称号

作者:金旋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1日 08:55  浏览: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评选结果的通知》(浙教学〔2018〕54号),公布了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名单,我院获“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称号。

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评比是浙江省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举措之一。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评选工作从2017年11月启动,经过学校申报、入围评审、实地考察、综合会审、社会公示等评选环节,包括浙江大学等34所普通高校的创业学院荣获“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称号。

近几年来,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社会影响日益扩大。2016年我院作为浙江省唯一高职院校,荣获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7年我院获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浙江工贸学院众创空间被科技部被列入“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台办授予学院“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先后获得“浙江省省级大学生示范创业园”、“浙江省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等称号。我院创业学院积极推行“2+1”创业教育改革,构建 “分层分类”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取得成效,获得认可。

责任编辑: 最后编辑:2018年06月01日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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