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推荐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 09:45  浏览:

各分院(系部)、部门:

根据市委政法委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温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评审专家库建设,更好地满足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经研究,温州市委政法委将从全市范围内有关局办、评估机构、大专院校、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单位,增选一批社会风险评估评审专家充实到温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评审专家库中去。现将推荐评审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客观公正,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2、社会责任感强,熟悉掌握本地区的社情、民情,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决策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能力。

3、熟悉社会风险评估相关政策法规和申报专业领域审查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的业务骨干加入“温州市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评审专家库”。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鼓励推荐年轻专家报名入库),热心社会事业,政治素质高,并接受主管部门党委政法委的监督管理。

二、推荐流程

(一)申请要求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市直单位业务主管的下辖评估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单位分专业各推荐5—7名,其中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每个单位需要推荐评审专家人员不少于10名,市有关国有集团公司推荐3-5名专家。

(二)申报方式

请各分院(系)、部门根据推荐条件举荐合适人选,拟推荐人请完整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按照“姓名-单位”的格式命名,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11时前发送电子稿至邮箱609523265@qq.com。我院将于8月20日前向市委政法委上报我院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

(三)专家管理

1.温州市委政法委将根据被推荐人的专业水平、背景经验等进行遴选,决定其是否入选专家库,并将专家库名单对外公布;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造成评审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予以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鲁吟,联系电话:88330395,联系邮箱:609523265@qq.com

附件:1、温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19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郑凉 最后编辑:2019年08月14日 09:45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院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