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   正文

经济与贸易分院辅导员岗位校内聘任公告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9:24  浏览:

根据经济与贸易分院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院内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等程序,确定经济与贸易分院辅导员岗位聘任人员,现将聘任人员情况通告如下:

聘用部门/

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政治面貌

备注

经济与贸易分院/

辅导员

吴妮妮

1990.09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中共党员

在学生处公寓辅导员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人事处

2017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徐小夏 最后编辑:2017年09月11日 09:24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院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