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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11:06  浏览:

各二级分院(系)、部门:

为做好学院2017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对象

(一)在校从事与现岗位专业相符的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思政、教育管理、实验、图书资料、工程等系列),并已达到申报系列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初期结束获得岗前三门课合格证书,经考核已转正,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位取得后从事本专业工作须满1年)的人员;

(三)在专技岗位上的博士研究生进校工作三个月及以上并取得岗前三门课合格证书者;

(四)在校从事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等系列的非教师岗位专技人员。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预报名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必须以所从事主要岗位来申报,申报条件包含基本要求和业绩要求。“基本要求”包括师德师风、学历、任职年限、任课经历、岗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证、实践经历、培训经历和学时、助教经历等方面;“业绩要求”包括教学工作、科研成果、个人荣誉、社会实践、团队合作等方面。各系列具体申报条件要求参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浙工贸院[2014]177号)。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27日前将《2017年度浙江工贸学院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6)交至所在二级分院(系)进行材料初审,职能部门申报人员材料直接交至人事处。

各二级分院(系)、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校企合作办和人事处等部门负责对申报条件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盖章。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进入下一轮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其他专技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认定

1、对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非教师岗位专技人员,报考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含会计、审计、统计、经济等系列)前须填写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报考。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为评聘条件之一,最终须经学院评聘委员会聘任通过。

2、在校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的非教师岗位专技人员,在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前,须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前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和工作岗位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条件(含任职年限、职称外语能力、科研水平等,申报条件参考工程技术系列),并须填写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报考。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作为评聘条件之一,最终须经学院评聘委员会聘任通过。

(三)论文送审

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请参照《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送审要求》(附件3),下载填写论文送审所需表格(附件4、5),并于6月27日前上报至人事处。

(四)预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程序步骤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负责部门

1

申报人填写《预报名表》(附件2)

6月21日-6月27日

申报本人填写

2

二级分院(系)、部门根据浙工贸院[2014]177号(附件1)要求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和工作业绩进行初审

6月28日-6月30日

所在二级分院(系)、部门

3

二级分院(系)签署初审意见并交预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至人事处

7月5日前

二级分院(系)

4

拟申报副高及正高人员按通知要求报送论文送审材料至人事处

6月27日前

拟申报副高及正高人员

联系人:褚老师,联系电话:888395(内线)88330395(外线),联系邮箱:609523265@qq.com


人事处

2017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7年06月21日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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